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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基本信息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往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学校简介:学校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贵州省第一批技师学院。学校坐落于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贵阳市中心、机场、高铁站、地铁站,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显著。目前,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五千余人,是一所中、高职相结合,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专业、多学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六个特色二级学院和一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航空装备类、航空智能制造类、航空服务类及工业机器人、无人机、航空材料精密成型3D打印技术、大数据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营养与食品工程、民族服装、表演艺术等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专业24个。第三条 学院基本信息学学院院全全称称: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办办学学类类型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办学学层层次次:专科学学校校性性质质:公办学学校校地地址址: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学学校校简简介介:学校简介:学校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贵州省第一批技师学院。学校坐落于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贵阳市中心、机场、高铁站、地铁站,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显著。目前,学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五千余人,是一所中、高职相结合,技术培训和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专业、多学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设有六个特色二级学院和一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了航空装备类、航空智能制造类、航空服务类及工业机器人、无人机、航空材料精密成型3D打印技术、大数据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营养与食品工程、民族服装、表演艺术等航空特色鲜明、紧跟时代发展的专业24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分管招生副校长为组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考试录取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监督机构:由纪审法务处负责人牵头监督工作,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已参加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第及以上。

2﹒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业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任何部位不可有纹身。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填报:2025年3月14日09:00至3月20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2025年4月7日09:00至4月13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或者网络测试的方式,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2﹒中职毕业生

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考试时间为3月6日上午9:00–11:30;职业技能测试在我校进行,针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或面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第二次填报志愿及考试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未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文化素质(综合)成绩采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排序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在我校进行,针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或面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具体考生名单、考试安排请及时查看我校官网gzhkzy首页“2025年分类招生考试通知”)。

4﹒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综合)考试录取成绩(50%)+ 职业技能适应性(专业技能)测试录取成绩(50%)组成。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录取计算成绩根据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第

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表演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生,其他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生。

第十三条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50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平均额度为3000元/年•生左右。

2﹒精准扶贫:在我校就读全日制高职的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还可根据情况享受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生及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一次性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4﹒学校还可以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郭老师、刘老师、张老师、李老师、向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307113 88307115 88307116

学院网址:gzhkzy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孟工业园航空南路

邮编:550009